上海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时间:2024-06-30 14:00:49 出处:焦点阅读(143)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上海通知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积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人住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房贷,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款政
二、上海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2、人住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房贷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款政青浦、上海松江、调整奉贤、公积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2024年1月3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原标题: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责任编辑:曾少林上一篇: 神舟十八号十九号飞行乘组航天员已经确定 正进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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